工程师们,请查收2024年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相关事项的提醒!

 

需要机构代评可以联系微信:mrtao6789

 

针对往年申报人员出现的共性问题,提醒申报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一)关于申报时间。昆山市人社局受理的职称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至4月19日,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17:00。其他职称申报时间、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以各职称受理部门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关于《能力业绩自评表》(详见文末二维码)。申报人须按照《能力业绩自评表》实际勾选情况提供业绩成果材料。请勿盲目勾选,以避免评审过程中漏看、误判等情况。比如:申报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勾选“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解决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3项以上,或在处理重大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社会团体)认可”,则应在申报系统“工作业绩模块”单独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

(三)关于论文替代。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授权发明专利或省级以上行业标准、规程、图集、导则、指南、工法等替代论文的,应上传至学术成果栏目中,并不得再作为业绩重复使用。

(四)关于发明专利。申报人员提供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作为工作业绩成果的,应提供相应的社会、经济效益证明材料。

(五)关于奖项情况。凡提交的获奖成果应提交相应的专题证明材料。

(六)关于学术成果。申报人员提交论文、研究报告等学术成果的内容必须与本人申报的专业类别一致,且与本人取得现职称后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致。论文、研究报告等内容须反映专业技术工作成果,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详实的基础资料依据,能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中解决问题能力或工作创新能力。

(七)关于委托评审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直接向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委托函,经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由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受理。国家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委托评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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